因为提问导游本人的姓名、就职单位全名、法人代表、且不同意去购物地点,因此被旅行社认定扰乱秩序,故半路结束行程,后期的景区门票不给预约,不提供旅行合同的大交通,恶意分解收费,合同3300,实际支付3600,且拒绝提供发票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与双方联系,了解核实情况,旅行社已做出情况说明,您表示不认可,已向您做了解释。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0月10日15时03分,联系告知您。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