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与该局签订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采购合同(金额5.5万元)后,按约定加快组织货源,及时完成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并于2022年11月5日按合同金额将正式发票开具给该局,但该局迟迟不予付款,随后我司多次与该局沟通协调,请求理解公司面临的资金困难,尽早拨付项目款,但该局一直以区财政资金紧张,局里帐上无钱进行拖延,至今分文未付。导致我公司因货款问题与第三方纠纷不断,影响正常经营。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已与该网友取得联系,诉求已妥善解决
我公司已收到项目款,谢谢贵局对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