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四川绵阳市购买住房,根据《关于〈印发有关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绵住建委发〔2022〕108号),符合“具有农村居民家庭户籍的人员”条件,可享受相关购房补贴。买房前正是因为考虑到有政府补贴,特意赶在6月30日政策结束前购买了房屋,但购买房屋之后,去申请户籍证明的时候才知道国家已经在全国推行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籍区分,统一为居民户籍,户籍公安局不给出具农村居民的证明,绵阳的政策一定要农村户口证明与国家推行的户籍改革相悖,特此向领导写信咨询,可以开什么样的证明才能享受此补贴,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有农村房屋及农村土地未被政府征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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