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甘孜 » 州长冯发贵 » 投诉石渠县红石广告有限公司,索要社保补偿,被恶意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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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投诉石渠县红石广告有限公司,索要社保补偿,被恶意辱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3 09:01 已回复

领导你好,4.1号我入职甘孜州石渠县红石广告有限公司,约定工资8000。7月离职,总出勤天数87.5天,在职期间循规蹈矩,每天都是12小时左右,无偿加班,工资问一次施舍点,从不自觉足额支付我工资,社保不交,偷税漏税,属于单位以欠薪方式变相逼得我离职,9月12号,工资并变相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已经足额支付,证明也发给了李*潘老板,但忘却提及未交社保,只能证明工资和补偿金完全支付,事后向老板索要三个月未交社保,按缴存基数4071.单位承担养老20%,医疗18%.失业1%.生育1%,工伤1%,公积金10%,合计41%×4071×3=5003,当我再次索要社保金时,老板娘变了一副嘴角,一顿臭骂输出,诋毁我敲诈她,我要回自己的工资和补偿金,公司未依法纳税的社保金有什么错,恶意中伤,诋毁,辱骂,恐吓,威胁是违反治安管理法,恶意欠薪,是违反劳动法,偷税漏税是违反纳税法,但是老板李*潘的老婆这一顿输出,跟我心理造成了创伤,那5003的补偿金希望省级政府部门能替我要回,并对他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4 10:45

亲爱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投诉石渠县红石广告有限公司,索要社保补偿,被恶意辱骂》的留言,我们第一时间与红石广告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立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1487元及经济补偿金8000元,并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完成支付。针对索要社保补偿的问题建议反映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社保稽核程序和劳动监察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6-8622057),配合我们了解具体情况后解决您所反映问题,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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