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于8月26日在内江经开区甜安路(内江经济开发区教育基地在建工地门口)临时停车并被张贴违停罚单,该路段应该为未正式通车的在建路段,平时仅工地施工人员行驶无行人通过,且车辆上保留了个人联系电话。并且四川现在应该是违停第一时间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驶离可免于处罚的执行方式了,本人当时就在距离车辆50米附近办事,当时既未收到通知短信,也未收到劝离的电话,返回发现已经被张贴违停罚单。烦请领导核实本次处罚是否符合目前四川关于路边临时停车的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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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2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关于罚单的求助已收悉。经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大队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执勤民警立即进行核实。经核查,大队执勤人员于2023年8月26日8时左右巡逻至甜安路时发现您的小型轿车(川KF88020)未按规定停放在停车位内,由于您的车辆是直接停放在人行斑马线上的,故执勤人员直接对您的车辆进行了违停取证;经过对执法记录仪得查看,从取证到取证完毕,驾驶员并未到达现场,违停事实清楚。随即,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执法过程合理合规。2023年9月13日10时许,大队执勤民警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向您说明了违章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三大队12345信访办理工作人员已于9月13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办理结果。下一步大队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大队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敬请您的配合。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内江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2203434。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