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志您好!
我在江油市太平镇卫生院给孩子接种自费疫苗时,我用的本人的成都医保电子凭证付费,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后,除了支付20元的接种服务费外,还要额外支付10元的费用(收据好像显示的是一般治疗费),但我8月上旬时在江油市中坝卫生院(中坝镇幸福村6组)给孩子接种自费疫苗时,江油市中坝卫生院只收取了1元的这个费。我想问下,都是同类型的卫生院,虽然我是成都的社保(省内跨市)为什么在中坝卫生院收费只是收1元,而到了太平镇卫生院却收费10元?
是什么原因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在中坝镇卫生医院还要额外支付9元的一般治疗费?再说接种疫苗也没有产生任何治疗。省内成都和绵阳的医保早就是进行统筹支付,这样的额外收费是否合理?
请予以解惑为盼。
网友:
您好!您关于“江油太平镇卫生院额外收费的依据是什么?”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江油市卫健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油市太平镇卫生院进行调查。经核实,因您属异地医保,太平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系统识别为无法报销的异地参保就诊人员,故工作人员操作为门诊自费就诊。太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已当面与您进行了沟通说明,并取得了您的谅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对您此次的不良感受表示歉意。
经咨询来信人,对本次办理结果满意。
经 办 人:岳勇
联系电话:15182377388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