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本该在大三进行实习,却因为新生超额导致无处住宿,强迫大二学生外出实习,重点是该校从未出现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目的实习地点,也没有相关的具体信息,而且实习期间还要缴纳住宿费,书本费,管理费。
尊敬的留言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此次实习的具体情况
此次实习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坚持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的,已向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在此次实习安排之初,学校已向学生明确告知了此次实习的目的、地点和具体安排。
二、缴费情况
因为此次实习是阶段性、工学交替的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后仍需回校参加理论知识学习,学校为学生准备了教材并安排了住宿,所以收取了相关的费用。
三、搬出寝室的情况
外出实习是阶段性的,实习期间需搬出寝室,便于学校统一调整管理。实习结束归校后,学校重新安排寝室。
四、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学生在大二第三学期进行阶段性实习,并按规定与学校、企业签定三方协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