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邛崃宝林金鸡村有一位96岁杨姓农村户籍的妇女,名下现有在世女儿4个,多年前政府鼓励搬迁至新农村聚居点并按每人约5600元给与补助,为此二女儿将老人的户口并入她的户口,因此老人现住二女儿家。老人今年因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经调查询问得知老人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事实如下:
(1)老人名下土地9年多的租金一直由二女儿在拿且从未给过老人,村书记多次提出交出租金给老人好的照料,但都被拒绝。
(2)妇联提供的气垫,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经常被人拔掉插座。老人一天吃不饱,饱受酷暑煎熬,居住环境脏乱差。
(3)老人的子女多次去二女儿家照看老人,均被拒之门外,不让照看,甚至还动人打人。
综上所述,老人的财产权利,享有被子女照看的权利,以及居住期间被人限水限电,不能吃饱等权利被人严重剥夺,因此特向政府请求调查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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