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南丽景的一名住户,多年前就选好户型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换房合同,合同上明确注明了换房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在3%内由乙方补交甲方多出的面积差,超出3%的部分则由甲方自行负责且面积归乙方所得,今年8月初开发商通知我们拆迁户去拿房产证,到办公室开发商却要求拆迁户必须把合同内超出3%的部分也补足才给房产证,不然不发放房产证,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迫于无奈才寻求其帮助,望解决。
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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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城南丽景”项目拆迁户拿房产证问题,您可依据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相关情况。
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电话:0830-312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