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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四川住总安汉达建设有限公司
2023-07-19 16:21:58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本人2021年7月2日入职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后被分配到宜宾金科城项目上班,任职质量员一职,后因拖欠工资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于2023年5月1日从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离职,但截止目前未收我的离职结算工资,合计结算工资:40614.11元。在此期间本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因本人已去外地上班,无法到访本地政府职能部门,故在此求助市委相关领导协助解决。望市委相关领导能够帮助本人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07-22 11: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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