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古书记,
我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与嘉陵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项目采购合同(金额5.5万元)后,按约定加快组织货源,及时完成设备供应和安装调试,并于2022年11月5日按合同金额将正式发票开具给该局,但该局迟迟不予付款,随后我司多次与该局沟通协调,请求理解公司困境,尽早拨付项目款,以解公司资金链紧张的燃眉之急,但该局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至今分文未付。作为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不遵守,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的成效么,如果取信于民?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目前帐户上无钱。我们已向有关领导申请同意,一旦有资金到位,将立即优先支付该笔项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