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询问的事项如下,即国有企业股改、混改是否还继续适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6〕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目前该文件仅能在四川政报2006年的一期刊发中检索到,除此之外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省政府政策文件库】专栏中已检索不到该文件。
该文件一直是处于“暂行办法”的状态,且时间距今较为久远,国企改制有关劳动关系处理的相关问题上,该文件的相关政策一方面与2008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有一定出入;另一方面目前国企改制的现实基础和政策方针已经发生变化,在当下国企混改已经进入新阶段、新常态的背景下,当下的国有企业改制是否还要适用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呢?该文件是否仍然有效?
希望收到您的答复,谢谢!
热心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办理权限的企业改革处办理。谢谢!
热心网友:
您好!
您咨询“《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是否有效”的事项已收悉,现就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96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0号文)等规定,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8号)。目前,国办发96号文以及国办发60号文未废止,因此《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8号)文件依然有效。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改革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