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12-13栋住户入住十年未竣工验收备案,现已成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反映此问题十年了。十年之间无数次找相关部门,当地相关部门懒政,不解决,不作为,踢皮球。如今开发商和建设方都已经跑路,政府部门都不能约束他们,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办法。请书记帮助我们几百户老百姓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你在问政四川发帖反映营山县朗润国际12-13栋房屋的问题,我局已关注。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持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经核实,朗润国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未持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向我局申请12-13栋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规定不能出具该两栋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书。经调查,朗润国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已撤离营山,我局已多方联系未果,目前和相关竣工验收单位也在想尽千方百计与朗润国际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你们买受人与出卖人(朗润国际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出卖人(朗润国际开发企业)违约的行为,建议你们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或者运用司法手段通过诉讼处理,已便尽快得到解决,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