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在2018年7月26日与位于成都天府新区三星镇赤水路333号负责成都云崖牧歌颐养中心的成都星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康养合同,储值会员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同期限为2018年7与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期三年,期满后该公司将未消费完的会员卡内余额返还给我们。
储值后我的家人未曾到该养老中心进行任何消费,按照合同约定,三年后该养老中心应当退还养老储值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合同到期后,我们多次到该养老中心要求退还储值款,该中心一直拒绝退款。
现该中心已经停止营业,工作人员也不知所踪,恳请政府帮忙联系该养老中心,退还养老储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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