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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叙永县江门镇九江二社宅基地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6-08 14:39 已回复

江门镇九江二社土生土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罗*均,祝*明)唯一住房年久失修,因年事已高,(罗*均)又患有间隙性老年痴呆症,子女生活也固难,暂无经济能力重建。2018年(罗*均)七弟(罗*忠)念及弟兄感情,赠予(罗*均)两间房屋居住。2019年村干部多次联系(罗*均)及其亲属,告知政府有拆除危房补助2万5千元的政策,均未同意。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在所有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干部找到(罗*均)独自一人打房屋拆了,没带回来片纸只字。等亲属知道后木已成舟,又是政府带人拆的,相信政府是为咱老百姓着想,也就作罢。政府分别于2020年(具体时间未查)打款2万,2023年3月24日打款5千元,还有拆房时承诺的青苗损毁费1千5百元未到帐。期间找过村上申请房屋重建,村上以旧房拆除未验收为由不予办理。现九江二社“理文目拆迁",政府以(罗*均)签定了宅基地增减双挂钩协议为由,不给予(罗*均,祝*明)宅基地拆迁补偿,(罗*忠)赠予的房屋也在外出期间未通知情况下拆除,两个七八十岁的老人无处居住。2023年6月7日到江门镇府找拆迁指挥部,指挥部叫去找易姓书记,易姓书记叫去找白姓镇长,白姓镇长说不了解相关政策,以查找相关政策文件为由,不知去向。回家后查了下《民法典》和《2019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管理工作技术指引》,认为江门政府不按国家法律和省、市法规办事,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让两个七八十岁老人连最基本的居住权也被剥夺了,还谈何安度晚年,快乐生活!请市长大人为民作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6-21 09:2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江门镇九江二社宅基地拆迁”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叙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各乡(镇)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地块及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挂钩项目区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使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经核实,江门镇人民政府与您户罗某均签订了《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货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全额支付了拆旧补偿费,其中2019年10月30日支付了20000元、2023年3月24日支付了5000元。协议显示罗某均是自愿参加本项目,并按项目规划要求拆除了全部旧房和晒坝及林盘,且在项目竣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村范围内申请新建房屋或者要求解决住房问题。
鉴于以上事实和本次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罗某中赠与罗某均房屋是用于解决无房居住的问题,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后罗某某在本村本社未审批建有合法住房,故本次征地不涉及罗某某的住房,不应给予其货币还房安置。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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