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辞职后,就开始以个人灵活就业名义在新都区缴纳医保,一直到7月份,结果新单位又给我缴纳了七月份的社保,因此,七月份的医保交了两次,一次单位的,一次个人缴纳的,请问重复缴纳的部分,我能不能退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的那笔钱呢?如果能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另,之前去新都区社保局问过这个事情,说机器查不到单位缴纳的7月份社保,然后单位给我打了一份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这个能当作证明材料退医保重复缴纳的费用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身份信息,经系统查询,2022年4月至7月,您在新都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11月起,您随用人单位参加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7月未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6月8日9点41分电话联系您,向您详细解释了以上情况。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028-83972834、8399683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