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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问题
2023-05-30 13:47:1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解决我的问题,我的妻子就职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且属于编外人员,非财政供养人员,将于今年生产,关于生育津贴问题咨询公司财务人员,表示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单位申请的生育津贴需要全额返还财政,不予下发

  1. 请问成都市及成都市龙泉驿区是否由此规定,如无此规定,单位的此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武侯区某医院朋友就顺利领到了生育津贴)

  2. 生育津贴是保险基金补贴给孕妇个人的还是单位的,单位是否有权利截留

  3. 按照网上的指导办法根据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我的妻子缴存基数为4077元,产假期间应得生育津贴为

    4077*12/365=13135.76(按顺产98天计算,四舍五入),高于公司支付的每月基本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是否应当以生育津贴为准

  4. 如果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扣除正常无五险一金之后每月仅有不足1000元。远低于正常上班期间10000+的工资水平,严重影响孕妇的生活质量,当前我国生育率不断下滑,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也是重要因素。

    感谢领导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3-06-05 08: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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