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本人于2023年4月20日从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离职,但到目前为止末收我的离职结算工资,合计:99011.4元,且2022年社保至今未买,在此期间本人多次跟公司协商,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因本人已去外地上班,无法到访本地政府职自门,故在此求助市委相关领导协助超决。望市委相关领导能够帮助本人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离职证明见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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