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绵阳市青义镇戈家庙村五组村民,我们2015年因修普明北路拆迁,当时撤迁办,政府还有村上书记,队长给我动员撤迁,说的3—5年拿房,到现在我们都还没分到房子,现在房子修好了,当初说的6.9万拿80个平方,现在面临分房给我们80个平方涨到8.25万和当初说的相差甚远,村民向队上和村上都反应了这些情况,直到现在还没有政府和村上任何领导给我们答复,我们2015年拆迁了房子到现在一直都还没有分到房,政府领导说现在物价上涨,让我们为你们的错误买单,你们政府部门难道就是这样忽悠我们老百姓的吗?2015年到现在8年的时间了,当初说的3到5年拿房还有现在这些事情吗?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戈家庙安置房分配的问题,经核实,为保证本次统建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2〕39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6〕23号)有关规定,为切实解决群众基本居住问题,本次分房主要解决绵府函〔2012〕200号文件标准拆迁人员和川府函〔2020〕217号文件标准拆迁人员,根据现有房源情况,原则上本次只解决以房还房部分。
因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扣减或没有扣足以房还房部分拆迁补偿款的,由被安置人员补缴或补齐应缴款项(按政策应扣减30㎡×750元/㎡=22500元)。统建房每人30㎡的以房还房是拆迁户的基本住房,政府将给予保障。其它的20㎡成本价折扣房、30㎡集体经济补助购房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购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此复。
我想问哈政府有些户数扣了面积不够的还拿了十几万是怎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