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的领导您好,我是外地在五通桥务工的一名工作人员,目前我在2月到3月之间因为临时停车吃早餐10几分钟的时间被交警通知罚款一次150,共计300元的罚款。首先我是认了道路交通管理法的制度,但是我觉得像这种停车10几分钟,而且没有警告,就直接处于最高150元的顶格罚款,是不人性化的。我们外出打工的务工人员本来赚点钱也不是很容易,而且我们并不是不按照规定停车,而是公共车位有限,我们不得已临时停放,加上我们停放的时间很短,我觉得不太应该直接就对我们做出最高150的顶格处罚,而是能人性化一点,先处于警告,如果没有处理在处罚,这样是否会人性化一点?请五通桥的领导看一下是否可行,不然五通桥这个地方真的不容易给外来人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如有冒犯,请领导们谅解,谢谢。对了我被处罚的车牌是琼AX9015,领导可以查一下记录,看看是否合理?
热心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交警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关于您反映关于五通桥机动车违停处罚的情况,我大队已获悉,现将回复情况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您所反映的琼AX9015号小型汽车分别于2023年2月20日及3月5日在五通桥区城区乱停乱放,我大队执勤人员发现后鸣笛示意驾驶员驶离,因驾驶员不在现场未立即驶离,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拍照取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无不合理的情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电话:0833-3321827
联系人:谭文杰
五通桥区分局交警大队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