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芙蓉村4组修路占用耕地,村民向镇上反映无效,规划局反映无效,村长无视反对意见,趁人不在家填田修路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关于修路占用耕地未得到补偿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服务平台反映的“修路占用我家承包地未得到补偿”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你村村道公路拓宽项目由县交通局立项、设计,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总长度2100米。施工内容主要是对原有路面加宽到4.5米村道公路,并增加相关的附属设施,目前正在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加宽的路面多数在原未硬化的路基上,部分新加宽路面需要占用集体土地。根据营府办发〔2016〕9号文件:农村道路建设“土地自调,林木自移,矛盾自消”的原则,占用的集体土地及林木,由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处理。对此,我办将督促村两委尽快协调处理因村道公路拓宽项目建设新增占用土地的问题。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朗池街道办事处2023年5月17日
关于修路占用耕地未得到补偿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服务平台反映的“修路占用我家承包地未得到补偿”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你村村道公路拓宽项目由县交通局立项、设计,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总长度2100米。施工内容主要是对原有路面加宽到4.5米村道公路,并增加相关的附属设施,目前正在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加宽的路面多数在原未硬化的路基上,部分新加宽路面需要占用集体土地。根据营府办发〔2016〕9号文件:农村道路建设“土地自调,林木自移,矛盾自消”的原则,占用的集体土地及林木,由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处理。对此,我办将督促村两委尽快协调处理因村道公路拓宽项目建设新增占用土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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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池街道办事处2023年5月17日
关于修路占用耕地未得到补偿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服务平台反映的“修路占用我家承包地未得到补偿”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你村村道公路拓宽项目由县交通局立项、设计,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总长度2100米。施工内容主要是对原有路面加宽到4.5米村道公路,并增加相关的附属设施,目前正在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加宽的路面多数在原未硬化的路基上,部分新加宽路面需要占用集体土地。根据营府办发〔2016〕9号文件:农村道路建设“土地自调,林木自移,矛盾自消”的原则,占用的集体土地及林木,由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处理。对此,我办将督促村两委尽快协调处理因村道公路拓宽项目建设新增占用土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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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池街道办事处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