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大力提倡新能源汽车,正是汽车时代的转变期,但永新镇溪河苑安置小区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导致想购车者不能更好的拥有自身权益,给的原因是怕功率大,有安全隐患,但经过多方的求证和咨询,汽车家用充电桩功率为220v,就是家庭里家电电器插座功率,小区内都有很多供应电瓶车的充电场地,为何要阻止我们安装充电桩,而且小区里已经有人安装了一部分充电桩,一部分人能安,一部分不能安,这难免不让群众觉得其中是否有猫腻,从古到今,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样的情况还怎么让群众拥有合法权利,国家为汽车时代的转变做了十多年的铺垫,难道就要因为物业的无知而拖后腿吗?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维权,找哪个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您好!
您关于“永兴镇溪河苑小区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永兴镇城建办公室立即联系该小区物业于2023年5月4日到实地调查,关于小区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经核实,因溪河苑小区在修建时,小区线路及变压器容量和功率未考虑新能源充电桩,也未设置充电桩专线,之前零星安装一部分临时充电桩,随着发展购买新能源汽车人员增多,小区物业考虑到小区变压器的超负荷运转,小区已停止继续安装充电桩事宜。针对此问题我镇建议小区物业引入第三方公司设置专线,统一安装充电桩并按市场化运营管理,待此充电桩安装后,永兴镇将督促物业全面取消之前临时安装的充电桩。
绵阳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