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来自纳溪区合面镇郑河村一组12号的村民。我家房屋与2002年修建,后面在我房屋门前修了一根电线杆。因我家屋顶电线离屋面板距离很近不符合电力线路相关规定的最小距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已对我家人正常生活生产和出行等方面都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我家人的生命安全,现申请对该段电线进行迁移(只需将原有电线杆迁移到我家门前或附近即可。)后面有附相关的照片,请各位领导查阅。
望领导给予尽快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屋顶电线离屋面板距离很近不符合电力线路相关规定的最小距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您所在用电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郑河村一社,由10千伏沙桥线郑河1社河边上#1台变进行供电,属纳溪供电公司上马供电所管理客户。经现场核实,根据《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规定1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导线边线距离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为1米,您门前电杆、电线距离房屋水平距离已达到4米左右,不存在安全隐患。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安全生产与要素保障股,电话:0830-4218268。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