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我在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做了点工程,全部工程自己全垫资。政府(住建局)让我们十一假期(黄金周)之前竣工,我们加班加点赶工期,于2019年9月28号竣工。政府(住建局)说的是做完工程就付清工程款,但工程款一直没给我们拨款。请向有关部门救助
尊敬的网友,您的留言已收到,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工程款全垫资三年”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一是2022年12月15日,我局根据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向总包企业全额拨付工程款。二是项目建设期间,我局积极协调与您签订合同协议的总包企业解决您全部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工程款共计560100元(其中含总包企业直供钢材17吨)。三是涉及您与总包企业签订合同中存在的争议部分,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该项目协商会议,经协调,根据您的要求,总包企业同意与您对合同中争议部分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支付。四是我局已督促总包企业按照会议商定内容尽快解决您们双方合同争议部分的问题。您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