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我家通过摇号购买金牛区北部新城北星城小区住房一套,在向中国农业银行金牛支行办理商业贷款时,莫名其妙被要求付了一笔2000元的收费,收费方是“成都鑫世行非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给我开具的是收据(详见附件1图片)。当时因为要办理很多手续,就没有太在意(而且银行工作人员也喊要交这个钱。)
最近邻居们在一起交流时觉得这笔收费很奇怪,当时有的家庭被收了几百元,有的被收了2000元,有的被收了3000元,收费方也不止一家,比如有的收费方是“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正处”,收取我的费用的是“成都国力公证处”
我们的问题是:
1.收这个服务费的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哪些服务内容呢?你要说担保服务呢,为什么我们的借款合同上没有这家公司的名字?
2.为什么有的收几百,有的收两千,有的收三千?如果这个收费名目,那它有合理合规的标准吗?
3.这个费用为什么只开收据,至今也没有换发票?这是不是为了逃避监管,让有些人能非法敛财?
因为存在不合理性,个别邻居已经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要回了这笔钱,但更多家庭还像我一样存在以上问题,也还没有去追索这笔钱。
在此请政府相关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帮我们弄清楚以上3个问题。如果其中涉及非法收费或者多收费,我们一定要拿回来!
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此件不属我厅管辖,如有法律援助需要,请向当地司法局提起,感谢您的留言
为什么我投诉的就不属于你们管辖,我们同小区的业主投诉了,你们就受理了?!凭什么!难道就没有王法,就没有我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