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您父亲于2002年与他人签订了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将土地经营流转给他人。
蓬南镇党委政府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村(原乐安村)两委共同核实,经查询原乐安村土地承包原始社存本(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并没有查询到关于您家的土地承包信息,与您表述“您家2002年将土地私下流转他人经营,且有相关协议”的提法有异议。蓬南镇已安排建设村(原乐安村)提供相关土地承包原始依据,同时建议您向蓬南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相关土地佐证资料,届时蓬南镇将组织村两委及原村社知情老干部与您就存在异议的问题逐一核实,待核实清楚后,蓬南镇将积极解答您的疑惑。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蓬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25-54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