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州长: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2005年4月1日以后退休的,2012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未享受房改和“安心工程”政策干部职工,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用三年的时间采取现金补助、购房、自有土地上自建房的形式,各县及州级部门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解决形式。
本人属于2012年底在册未享受房改和安心工程的职工,目前很多县都已经兑现现金补助,康定一直没有动静,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兑现政策?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按照康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定县“安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府发【2007】147号)文件,我市于2007年启动干部职工“安心工程”住房补助工作,于2009年启动离退休人员“安心工程”住房现金补助工作。我市在2012年12月31日后继续按康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定县“安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府发【2014】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干部职工“安心工程”住房补助工作。经我局核实截止2012年底,我市已享受“安心工程”购房补助及房改优惠购房干部职工3569人,未享受人数为911人。2013年我市采用“安心工程”自建房形式解决312户“安心工程”补助和房改优惠购房需面积补差的职工,2014年完成全市244户退休干部职工“安心工程”补助审批工作,2015年至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安心工程”政策及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工作68人。
经核实目前仍有部分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安心工程”住房补助、补差人员。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安心工程” 住房补助、补差资金,市住建局已将安心工程遗留问题资料整理并准备向市政府汇报,解决该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