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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相关职能部门违规发放阳光云溪上竣工验收备
2023-04-04 1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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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云溪上项目按预售合同本应于2023年1月10日之前交房,但是开发商在未和业主进行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延期至3月10日交房。业主们在收到延期交房通知书后,曾分别于1月1日和1月10日两次前往售楼部要求开发商按预售合同按期交房,开发商无耻的以新冠疫情影响和重污染天气原因拒不按时交房。

    3月10日业主们按交房通知到达云溪上准备收房时才发现地下停车场里面全是建筑垃圾,根本没有完成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和车位的划定,大部分高层住户的厨房的墙体未砌,个别楼栋的入户大厅都没修建好就通知业主们来收房,他们这一做法明显就是害怕承担超过最长三个月的延期收房时间的赔偿费用。为了不支付违约赔偿金,他们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了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备案编号:2023-003。

    在此,我代表广大云溪上的业主,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严肃查处违规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人员,责令开发企业立即整改,及时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并承担因延期交房应该支付的赔偿金,业主有权在项目延期三个月还未交付的情况下按合同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办理退房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3-04-12 1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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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04-13 1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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