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曾是广安加德学校的一名教师,于2023年2月16日向加德学校正式书面提出离职,但是加德学校不仅不发2月份工资4000元和绩效4000元,还不退教师公寓租房押金1000元,而且不配合出具离职证明,不配合转移社保,多次提醒无果。向区社保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求助,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多次无人接听,区社保句三次电话沟通三个不同说法,实在处于无奈,才向您求助,希望能督促相关部门监督处理,谢谢!
尊敬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赓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加德学校调查核实。通过调查了解到您于2020年9月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23年6月。2023年2月16日您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后,在未按照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17日自行离职。经多次与您本人、学校沟通,学校承诺您可委托代理人到校当面沟通协商,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对此,你表示认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