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被成都数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且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高新区仲裁委以案件过多为由,未告知具体处理时间。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拖2个月3个月,甚至半年,失业人员呢,拖不起,没有解除劳动通知书,根本无法入职下一家单位,且没有收入来源。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自受理之日起,无任何通知。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现向省级机关提出投诉,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