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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无视消费者权益,卖质量有问题的车不赔偿
wl1216
2023-03-15 17:56:57
已回复

你好。我于2022年10月在绵阳宝仁宝马4S店购买IX3一辆,于12月初提车。期间使用12天左右(行驶公里数900多公里),于12月22日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卡顿现象,并于几天后发现车辆无法充电,多次尝试和按照4S店销售人员电话指导调试车辆设置、换充电桩均无效。

车辆于26日送往4S店,检测后回复:一是充电模块损坏,需要更换硬件;二是卡顿现象4S店未检测出来。

现存在的纠纷是三个方面:

1、车辆卡顿问题4S店没有检测出来,后期使用存在较大安全及车辆部件寿命隐患;

2、车辆短期使用,出现硬件损坏,且为电车充电部件,作为消费者,我们认为车辆出厂没有严格检验,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后期使用中,车辆各部件也会因为质量不过关,高频出现故障,给我们使用增加安全隐患和维修成本。

3、为了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我们提出退车,4S店以充电模块非电车主要部件不符合三包为由不予处理,至今近两个半月未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且仍未找到卡顿现象,车辆一直停放在4S店。

现,我们需求是:

1、4S店必须彻底解决前期车辆出现的两个问题,不能以没有检测出卡顿为由,让我们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提车。处理不了问题,就应该退车全额退款。

2、现在我们认为该车辆在存在质量不过关,现阶段只是局部出现了问题,后期可能因为质量问题陆续出现其他隐患,4S店如果能够满足第一条,彻底解决问题,那么需要向我们提供三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延期两种质保各5年;二是签署安全责任书,4S店让我们再次提车的理由之一是绝对没有安全隐患,那店家需承诺后期出现故障对车上乘客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责;三是如果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补偿需求,4S店需对该事件给消费者提供赔偿,一方面不能以在4S店的代金消费劵来充数,或者以每年支付来拖延赔偿时间;二方面赔偿金额应该是与消费者利益、精神、时间损失,特别是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心理障碍、精神折磨相匹配的,不能是4S店单方面来定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3-03-27 16: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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