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日上午家里老人在简阳人民医院就医过后缴费,实际票据金额是¥291.53+¥67。由于老年人眼睛不好,看不清票据的小字。
而门诊四楼收费人员直接告知家人要支付¥590,家人就付了¥590的现金。晚上回到家,我们年轻人无意间看到票据才发现不对,请问这样收费人是合理合法的吗?多付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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