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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入院对方拒不负责
2023-03-04 09:41:28
已回复

2023年3月1日早上10:40分左右,我方电动小三轮车           在道路上正常行驶, 一辆川EN9G55的白色小轿车路口违规超车,未超过。从而与我方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我方人员受伤。太平派出所出警同志现场处理不到位,未叫对方送我方受伤人员到医院。直到现在,对方一直处于逃避态度,也不到医院交我方受伤人员的住院金。家庭经济困难,恳请领导帮忙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3-03-15 1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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