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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环保局的文件如何执行?
2023-02-14 1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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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县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威环委办发〔2022〕43号)文件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责任单位为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8日市民向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婆城公园露天KTV音响声音过大并提及该文件,工作人员表示环保局发文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处理该类噪音不合理,应该由县委县政府发文才能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

那么威环委办发〔2022〕43号文件是否成为一纸空文?该文件是根据国家“新噪音法”制定的贯彻落实方案,请问由哪个部门来执行该文件,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哪个部门来治理婆城公园的噪音污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回复时间:2023-02-14 15:01:1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02-20 14: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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