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1月22号于智聘公司达成口头协议 ,在成都崇州市捷普电子厂在职45天。按工价28元每小时,其中9元由智聘发放,剩余19元由派遣公司发放。并承诺工资年前全部发放。本人于2023年1月17号离职,至今2023年2月12日,工资未发放。本人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情况基本如上,望领导查明事情原由,还本人应得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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