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年2月3日晚上6点过将车临时停在路边(川AS54F6)。春节期间晚上一排都停满了车,也并未挡着道路或停放在人行道上。旁边几条道路边或人行道上都停满了车(都未贴条),我想问交警为什么未按政策给本人发短息或电话提示违停挪车。如果这个政策不存在,可公告。正是因为有这个政策。请问交警是否为了省事或因是歧视非本地车牌号,未给予10分钟免罚机会而直接开具罚单。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因您未说明您临时停放车辆的具体位置,固无法转交相关部门。感谢您的留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