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没按合同户型修建房屋,并且拖欠一年多的过渡费也不给,怎么办?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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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15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区住建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1年12月底内江市安居公司完成“和乐雅居”安置还房建设工作,并提供部分房源供市中区征收中心用于安置容器厂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产权调换居民。2022年1月市中区征收中心正式启动该项目还房安置工作。由于规划设计调整,“和乐雅居”安置还房实际建成效果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市中区征收中心已积极协调市住建局、市安居公司等相关部门提供内江市城区内多处安置房源供居民自主选择。
根据2014年8月31日您与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征收住宅房屋,甲方征收时一次性暂付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乙方,剩余临时安置补助费在安置房交付使用时,按实际过渡期结算。”市中区征收中心已一次性暂付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您,并陆续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至2021年8月,剩余临时安置补助费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办理结果我单位于2022年12月21日向您来电,但电话无人接听。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区征收安置中心,咨询电话:0832—2852827。
感谢您对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