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食堂到底该谁管?
2016-02-22 07:45:07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17-02-15 15:55:52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