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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龙湾半岛交房后续问题2-百姓何过?
特刀Z
2022-11-21 10:34:35
已回复

前次询问关于龙湾半岛交房后的后续问题,本人于2022-11-11、2022-11-18-接到了税务局打来电话于我沟通税务方面的问题,解释为开发商未缴纳相关费用,故无正式发票,对此个人表示已知晓。但未沟通其他相关事宜,现在作为百姓的想了解的是:

16年当时百姓买房手续合法合规,开发商买房手续齐全正常销售,开发商售房款为什么没有进入政府监管账户,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是否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这个监管部门到底是什么部门,现在谁为百姓解决这事?16年国家鼓励百姓合理的改善居住环境,百姓听了买了,百姓何过?今年国家继续鼓励百姓合理的改善居住环境获得更美好的生活,百姓该听吗?作为期房过来人,我只能保持谨慎的态度,请政府再次关注百姓的合理基本诉求。

另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在此平台上进行了回复,本人不认同后删除了,住建局中心意思是我办将‘’督促‘’内江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遗留问题的处理,作为政府部门这样用词是否欠妥,16年至今已7个寒暑,事情本身的对错一目了然,政府用词尚且如此,百姓对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主张是否应该用‘’恳求”?百姓何过?

核心问题,请正面回答:

1.     开发商售房款为什么没有进入政府监管账户,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是否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是何部门负责监管?

2.     龙湾半岛的后续问题处理主管部门是哪个?

3.     龙湾半岛后续的遗留问题一切解决好,政府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回复时间:2022-11-21 13:05:1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11-27 1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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