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老公在甘孜州巴塘县水电十二局下面开挖机,做了18天,工资谈好的9000一个月,没有跟我们签订合同,我们辞职走了,工资拖了一个多月才结算,结算的时候扣了我们1800元,说是我们走了给他带来损失,要扣1800的损失费,没签合同我们也提前一个星期辞职,扣我们损失费?还有王法吗?工资多少钱一个月我们有证据,证人也有,老板让我老公滚的录音也有,所有的一切我们都可以提供。可是打当地劳动局电话迟迟得不到解决,打州上劳动局让我们申请劳动仲裁,我们是成都的,跑到当地去申请劳动仲裁来回就得花费两三千,我们还得倒贴,请问这个钱我们就只有认了吗?打州政府让我们找劳动局。我就想请问一下领导们:故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不违法吗?问政巴塘政府五天都没动静。如果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都不违法,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处理,那么是不是农民工要工资都要贴着老本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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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网络舆情材料后,我局联系水电十二局负责人并告知情况,责令水电十二局只要发生实际劳动关系,核实无误后,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发生欠薪案件。
二、我局当即联系项目负责人,该纠纷点在于工资标准争议,不存在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现象。经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协调,于2022年11月9日达成一致,并于2022年11月9日14:30分将差额1100元足额支付给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