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泉驿区世茂城三期业主,小区于2020年10月正式交房,开发商交付当日便收取了业主部分的维修基金,但截至2022年10月仍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原因是龙泉驿区住建局未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开发商进行监督管理。对开发商应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部分,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开发建设单.所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也即住建局在房屋网签时就理应知道并理应监督开发商在当期交存。按照《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住建局应对本项目开设大修基金专户,并监督相应资金进入该专户。但住建局却迟迟未向开发商催缴当期销售房屋的大修基金;住建局却未对开发商代收大修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未要求开发商在收费处张贴明示大修基金专户、未明令要求业主交存部分大修基金必须进入大修基金专户。
现在广大业主已交存大修基金,但住建局却告知业主开发商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并未进入专户,开发商涉嫌挪用专项维修资金长达两年之久。导致业主目前都无法顺利办理不动产证,极大的影响了住户的居住幸福感。还望市领导严查并给予回复。
诉求:因全体业主早在交房时已由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截止2022年10月底,开发商涉嫌私自挪用、占用维修基金,未把维修基金交于住建局,已构成违法,要求开发商立刻补交全部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