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所居住的泸州市合江县佳荔路17号御江府栋1单元706住户,105户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民宿,给小区住户带来很多影响:
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用房屋用于商业活动,开设民宿。
架设招牌,影响小区环境。
破坏小区绿化,为了招揽生意,破坏小区原有绿化,影响小区环境。
影响楼宇门禁措施,危害全楼住户安全。门禁大门常开,外人可直接经由进入楼内,门禁形同虚设。
每天有外来人群入住,危及住户安全。
对疫情防控存在巨大隐患。
并且105户声称,自己没有营业执照,不算商业行为!
根据民典法规定,应当没收营业所得和工具。
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
市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泸州市合江县佳荔路17号御江府小区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民宿”收悉,符阳街道于2022年10月26日受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现回复如下:
符阳街道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和符阳派出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查实,该户确实存在房屋短租和日租行为,且在相关网站平台上以民宿名义进行宣传。为此,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政策对该户户主进行讲解,符阳派出所民警对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留宿登记系统相关要求进行讲解,明确要求该户业主未取得相关执照和证件之前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下一步,符阳街道将积极跟进,加强监管,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其按照政策要求整改到位。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