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西庙乡,说因为疫情防控,就不让在农村自家办酒席,开始说乡村饭店可以办,后面又升级为饭店也不让办,要办酒席只能去普安或者县城的酒店里面。请问这么要求的政策依据在哪里?
如果拿不出明确的政策文件,为什么不让在自家家里办酒席,明明请客都是亲戚朋友,本来都在同一个乡镇,外来交叉的情况也不多。但是如果非要去城里的酒店,那么是不是反而增加了在城里感染的风险?
有理由怀疑是地方政府为了规避责任,选择懒政做法,一刀切管理,只要不在我的辖区出事,就不是我的责任?
还是有其他原因要求去酒店办呢?
请领导给一个说法,如果确有要求,请拿出正式红头文件,我们肯定遵守。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广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应对疫情指办〔2022〕61号)文件规定:“严控聚餐聚会活动,暂停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 50 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 (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按照此文件精神,并非农村地区不能举办宴席活动,确需举办的需向属地政府报备审批,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双码(健康码、行程码)联查,市外人员非必要不参加(确需参加的非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的市外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若对以上回复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剑阁县疫情防控热线0839—660385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