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西庙乡,说因为疫情防控,就不让在农村自家办酒席,开始说乡村饭店可以办,后面又升级为饭店也不让办,要办酒席只能去普安或者县城的酒店里面。请问这么要求的政策依据在哪里?
如果拿不出明确的政策文件,为什么不让在自家家里办酒席,明明请客都是亲戚朋友,本来都在同一个乡镇,外来交叉的情况也不多。但是如果非要去城里的酒店,那么是不是反而增加了在城里感染的风险?
有理由怀疑是地方政府为了规避责任,选择懒政做法,一刀切管理,只要不在我的辖区出事,就不是我的责任?
还是有其他原因要求去酒店办呢?
请领导给一个说法,如果确有要求,请拿出正式红头文件,我们肯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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