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书记,广元这个路边停车收费怕是过份了哦!公共资源就是政府也没有权利占用收费吧?广府办法可以跟着国家交通法对着干吗?买车有购置税,上牌有上牌费,加油还有养路费,这些都足以证明路边公共资源已经收过费了吧?为啥子现在政府还让城投智慧再次收费,我们钱多?今天打12345投诉,那女的牛逼哄哄的说该收,别拿缓解拥堵来说事,广元这里除了早晚高峰,我请问哪里堵了?钱不好挣,不要跟我们这些小百姓添堵好吧!毕竟人民政府嘛!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公共部门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政府组织有权支配和运用公共资源。您所说的交通法、买车支付的购置税、上牌费等与在市城区停车的停车费用是没有任何关联的。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区车位供不应求,供需关系矛盾突出,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为解决该问题,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收费政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B〔2018〕2161-1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由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成立,为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担负市中心城区路面公共泊位和部分智慧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执行收费。市城区共两种收费标准:一是一类收费区域,为嘉陵片区的政府街、新华街,东坝片区的东苑路,起停价为5元/小时·泊位,1小时后加收2元/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二是二类收费区域,为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起停价为2元/小时·泊位,1小时后加收1元/小时·泊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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