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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请教食药局关于合法合规经营生产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22 11:11 已回复

相应政府号召,跟进时代,我们村发展创业,创建了合作社。现在是互联网直播的时代,平武腊肉是在外地口碑相当不错的产品。想将村上养的粮食猪对外销售,但是我了解到腊肉香肠是需要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对村民来说办理手续过于繁琐,也没有那个头脑去经营好一家加工厂,另一种方案是加工产代加工,但是考察后发现代加工的产品和我们自己做的产品品质差距太大。现在知道有小作坊备案证,手续相对简单,想请问下是否可以用于互联网销售?如果不可以,请问下我们还能有其他办法正规合法化销售我们的特产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26 13:40

尊敬的网友:
你好!留言收悉,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十六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的规定,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未规定小作坊在网上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食品生产者在网上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入网销售食品。进行小作坊备案,即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依据上述规定通过备案的小作坊不能在网上销售。
最后,祝你生活愉快,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咨询电话:0816—8822033.

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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