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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
JC_20130001
2022-08-16 15:43:07
已回复

我是市民彭女士,在此投诉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1)没有了解事情的事实经过就向我发律师函;2)律师函里的用词有威胁、恐吓我的嫌疑;3)有非法纠缠和进一步恐吓的嫌疑。

 

我所在的小区单元,楼上业主在商议增设电梯事宜。公示期间我向社区递交了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社区在2022526日搭建平台,组织增设方和反对方进行了一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按照成都市2号文件规定,社区调解未达成共识,街道应再组织调解。事实上之后街道并未组织任何调解。增设方递交到武侯区住建交局的备案资料显示“本单元公示期间无异议”,增设方因此拿到了武侯区住建交局发放的告知承诺书,准备在单元门口进行施工。

 

增设方递交到武侯区住建交局的备案资料显示“本单元公示期间无异议”,这是违背事实的虚假信息。我于2021114日将实名书面反对意见递交到社区工作人员手中,怎么会是无异议?无异议为什么今年526日会组织调解??

 

由于增设方递交的备案资料有虚假信息,社区也承认其工作中的失误,所以社区发函给武侯区住建交局,表示应当撤回于711日发放的告知书,武侯区住建交局已于202281日撤回了发放的告知书。

 

2022727日,我收到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律师函第一页第二条显示“本单元增设电梯安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这完全违背事实!请问如果程序合规,告知书为什么会被撤回??

 

202288日下午435分,我再次收到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发送的短信版律师函,内容与2022727日我收到的纸质版律师函相同。我已经清楚表明,整个过程我都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真实情况,并未存在任何阻工行为。另外,本单元电梯增设方在递交到武侯区住建交局的备案资料中确实存在虚假信息,程序也不合规,律师函中却称“本单元增设电梯安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这就是完全违背事实的说法。如果程序合规,武侯区望江路街道为什么要将本单元增设电梯程序不合规的情况说明发给武侯区住建交局?如果程序合规,武侯区住建交局为什么会收回已经发放的告知书??该律师事务所不仅没有对之前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检讨,反而再次无端发送短信形式的律师函给我, 我完全有理由怀疑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这一行为是非法纠缠和进一步恐吓,这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我的精神状态也受到极大影响。

 

整个过程中,我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在向各部门反映情况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四川锦沐律师事务所在完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两次给我发律师函,说我阻工,并且言辞中有威胁、恐吓我的嫌疑,这就是在侵犯我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违背了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

 

期待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此事,还普通群众宁静的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回复时间:2022-08-24 15: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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