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小枧沟镇三星小区24栋3单1楼业主养的两条狗经常狂吠,早上6点多就开始狂狂叫。每天不分时间狂吠。而且经常早大早上大家睡觉的时候叫,不少住户去跟她们交涉,但是无果!
该业主养狗在公共绿化带,私自搭建狗棚,违规占用公共资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希望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网友:
您好!您关于“社区内户外养狗扰民,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问题已收悉。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实地调查。经核,三星小区24栋3单元1楼业主饲养了宠物狗两只,并在一楼安放了狗圈。针对该情况,我镇已于2022年8月4日组织派出所及社工工作人员对该户业主进行劝导,目前,该业主已将宠物狗送至他处饲养,并已拆除了狗圈。接下来,我镇将持续做好文明养犬等精神文明宣传工作。
如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电话联系小枧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881164500。
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