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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氯化法钛白粉及配套氯碱装置是否属于限制类
gsq0410993龚
2022-07-29 17:31:17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新建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4万吨/年氯碱生产项目,是否属于四川省限制类产业?  

2019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本)》,其中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氯化法钛白粉生产为鼓励类,新建烧碱生产装置为限制类。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1月又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鼓励四川省实施“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

结合以上两个名录,是否可以理解为“新建3万吨/年及以上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项目”不属于四川省的限制类产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2-08-01 11:11:2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2-08-04 08: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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