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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土地,房屋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4 16:39 已回复

当地政府开说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政府要抽取70%这样对吗?到农户手中只有3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9 16:56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7月24日,普安镇锯山村村两委在原中山村村委会召开G5高速拆迁启动会,进行了政策宣讲,发放了补助文件复印件,根据川府函【2020】2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和剑府发【2020】11号《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的第三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构成比例为3:7,其中的70%暂时性留在村集体,村集体讨论用于购买社保并非被政府抽取。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88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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